◆ 退換貨流程
1.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 7 天鑑賞期(包含例假日)之權益,七日鑑賞期屬『考慮期』並非『試用期』,若商品如經拆封、使用、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,恕無法退貨。
2.換貨僅限瑕疵商品及尺寸錯誤商品,每張訂單僅提供乙次免運費退/換貨服務,若需再退換貨請自行承擔商品運送費用。
3.請注意,退/換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商品。
4.若要退換貨,請以原始包裝方式寄回,若原外箱已遺失,請另使用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。
5.如因個人因素退換貨次數過多,本公司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暫停出貨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6.若貨寄達卻無故拒收,本公司將酌收 100 元運費。